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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更新】坑殺66人 惡房東張淑晶遭求刑8年][蘋果][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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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幻龍真君
時間:
2015-4-23 07:04 PM
標題:
[【更新】坑殺66人 惡房東張淑晶遭求刑8年][蘋果][2015年4月23日]
張淑晶今遭起訴。資料照片
(更新:張淑晶遭具體求刑、檢方痛斥張淑晶內容)
新北市惡房東張淑晶被踢爆以不利租約坑殺房客,部分出租處更被查出是違建,遭市府強制拆除。新北地檢署今認定張淑晶涉嫌訂定各種不平等契約,巧立名目向房客索取維修費等費用,藉此坑殺房客,甚至不惜和30名房客、36名房客親友共66人對簿公堂,涉及詐欺、誣告、恐嚇取財等罪嫌,今起訴張女與其男性友人黃鐸2人,並對張女具體求刑8年,同時請法官沒收張女不法所得49萬2千元。
記者上午去電詢問張淑晶回應時,張女一聽到是《蘋果》記者,直接掛斷電話,無法取得回應。檢方則痛斥,張女自以為濫訟成專業,還向多數承租人謊稱自己是律師,甚至還
上電視節目公然指責承租人,行為惡劣,態度囂張,且在檢方開庭時不斷以「請將證物還給我,否則無法表示意見」等語做為辯解,就連與契約無關的問題,也是一樣,與法院羈押庭時,配合法官訊問態度迥異,顯見毫無悔意。
檢警查出,張淑晶和男性友人黃鐸從2013年起,先以低價承租房屋後,用低價、劣質的材料裝潢隔間,將一層平面房屋隔成多間套房出租。接著又在租屋網站上用精美的照片吸引房客上門,等到房客看屋時,再以和房客簽立承租較低價的A房,等到房客要入住時,再以只有高價的B房可租,租給房客,藉此收取較高租金。
張女也會在簽約時,先言明租金不含電卡、鑰匙等雜項物品的押金或費用,等到房客簽約後,
再巧立各種名目收取各種雜項物品的費用。更可惡的是,她還會在簽約時,只拿出契約中的2張,給房客簽約,再藉故不給契約書影本,卻隱匿寫有不平等條款的契約內容
,
簽約後再偷偷加進契約內
。甚至在
控告房客時,
擅自增加契約內的條款,來變造證據
。或是在簽約時,騙房客在「連帶保證人」欄位填寫緊急聯絡人或父母的資料,供作聯絡使用,再藉此告房客偽造文書、告緊急聯絡人共同詐欺。
房客簽約後發現被騙而想解約,張女便會「製造」出各種讓房客想提前解約而違約的理由,例如設備壞了不修、房客在房內卻帶新房客入內看房、故意不接房客電話等。等到房客受不了決定解約時,她卻故意不點交物品,事後再告房客侵占、毀損,並沒收押金,再控告房客,要求給付賠償金及違約金。
新北地檢署指出,調查期間發現,
受害房客多為學生、社會新鮮人、單親媽媽甚至僑生,連同房客與無端遭捲入的房客父母、親人,挨張女提告的竟多達66人
。新北地檢署上個月搜索張女住處並約談她到案,訊後聲押她和男性友人黃鐸,卻
遭法院認為是民事糾紛
,她僅涉誣告罪且無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無保請回。但檢方仍認定張女涉
詐欺、誣告、恐嚇取財
等,今天將她起訴。(法庭中心/新北報導)
新增時間 11:22
更新時間 16:34
個人觀點:我怎麼突然覺得法院成了她家開的阿??還是他的演技太好才把法官唬的一愣一愣的??
不然怎麼會連變造證據這種偽造文書狀況法官都還能用民事糾紛來處理喔??
作者:
bbbbsb
時間:
2015-4-23 07:20 PM
這下虧大了 不要怕 去找方唐鏡 他很厲害
作者:
neal155455
時間:
2015-4-23 07:22 PM
每次檢察官要為民伸張正義
老是遇到恐龍法官
導致司法無法正常運作
作者:
countech2001
時間:
2015-4-23 07:25 PM
檢方控得好,惡馬需要惡人騎,趕快把他送進監獄關起來。(我很懷疑有沒有人肯騎丑馬)
作者:
楓宗一郎
時間:
2015-4-23 07:29 PM
真的給他執行完才是好棒棒
不然這種不知悔改的關一下下 出來一定變本加厲而已
作者:
KAMN25
時間:
2015-4-23 07:33 PM
neal155455 發表於 2015-4-23 07:22 PM
每次檢察官要為民伸張正義
老是遇到恐龍法官
沒錯,台灣恐龍真的太多了,因為他們的心態就是判多重多輕都不關我的事,
就算是判錯薪水還是照領
作者:
ash_inly
時間:
2015-4-23 07:33 PM
他坑殺過的房客 付給他的租金罰金 疊起來應該很驚人!!!
都不知道還有沒有不感說出來的!! 搞不好更多人
作者:
zogol
時間:
2015-4-23 07:38 PM
現在只是起訴,等判下來再說吧,台灣的法律很特別的。
作者:
c924188704
時間:
2015-4-23 07:52 PM
這位惡房東真的很可惡租屋一定要小心
任何立約都要蓋齊縫章
看過的條約後面簽自己姓表示看過
沒簽代表沒看過其實常看新X王5X頻道就知道
這位多可惡.台灣司法真的為有錢人懂法的人制的
作者:
jerry_walrus
時間:
2015-4-23 07:59 PM
她還沒碰上,大陸來2名惡房客
讓她們硑硑看,誰厲害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5-4-23 08:03 PM
這位從她在節目放軟態度
就知道說死期不遠了
自己應該也知道
才會放軟
從節目螢幕上就看得出來她不是真心悔改
作者:
dreamlands
時間:
2015-4-23 08:05 PM
方唐鏡跟這位一比
簡直成了乖寶寶
放屁知縣跟恐龍法官一比
根本就是青天大老爺
嗚呼哀哉
甚麼世代
作者:
0933852314
時間:
2015-4-23 08:05 PM
惡人有惡報 以為全世界都不知道 這下子準備吃牢飯吧 開心嗎
作者:
jeff78
時間:
2015-4-23 08:11 PM
最後還是要看法官如何判呀
最後一定是輕判呀,讓我們看看吧
作者:
jlpc26
時間:
2015-4-23 08:29 PM
因為張沒關西 所以完蛋了
食品界的毒害更多人 反而沒事
作者:
wongfeifong2001
時間:
2015-4-23 08:30 PM
處心積慮摳成這樣才賺50萬,不累嗎???
好好租房子省很多麻煩吧
八年應該會嚇到才對
作者:
markets01
時間:
2015-4-23 08:32 PM
對付這種人就是要嚴苛的執行採一罪一罰關到死別不得假釋讓他出來為害人間坑殺民眾。
作者:
來來去去
時間:
2015-4-23 09:07 PM
還是要等真正的判決下來
說不定現在只是說給你爽的
到時後因張女真心悔改
所以給予不起訢處份
這橋段好像在那看過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5-4-23 09:20 PM
我覺得她完全就是挑軟的吃,如果今天碰到有背景的,她就不敢吭人了。
作者:
junior-linuxer
時間:
2015-4-23 09:21 PM
狗官 面對罹癌的糞坑
還需要心軟嗎
情理法也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不會判 就滾下台
作者:
hsiang_lin
時間:
2015-4-23 09:21 PM
關太短了吧
這樣獄友
怎盡人道 好好照顧她呢
作者:
joe88800000
時間:
2015-4-23 09:27 PM
現在說是關八年
等一下會不會說多少錢交保
作者:
虎班貓
時間:
2015-4-23 09:36 PM
8年起訴,真的被判刑時又剩下幾年?
作者:
blackbond
時間:
2015-4-23 09:40 PM
爽阿
人生有幾個八年
更何況他....
果然做人不能太囂張
作者:
seanzero
時間:
2015-4-23 09:43 PM
租房子可以設這麼多陷阱,
害這麼多人它是怎樣?
自以為聰明絕頂把別人都當白痴。
作者:
ALEX710130
時間:
2015-4-23 09:45 PM
檢方控告的好啊,早該這麼做了啦,惡馬還需惡人騎,趕快把他送進監獄關起來。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4-23 09:47 PM
希望法官不要輕判了
這種人不能繼續縱容啦
一定要讓她得到教訓阿
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5-4-23 09:50 PM
49萬2千喔?!我相信這位張姓女房東不只坑殺這些錢吧??!!
判8年?!表現良好會不會提早減半出獄??出獄還會不會做這些事情??
才剛起訴還沒有完全判決定讞!!
作者:
bananaclever
時間:
2015-4-23 10: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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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22019532
時間:
2015-4-23 10:06 PM
關得好,坑殺這麼多人再關久一點也沒關係
作者:
toko1279
時間:
2015-4-23 10:19 PM
8年之養怎麼夠~精神病院是個養老之處
作者:
wayan5000
時間:
2015-4-23 11:02 PM
不要怕 去找宋世杰 他很厲害
作者:
vtype722
時間:
2015-4-23 11:02 PM
果然是惡有惡報~
終於替那些租屋客爭口氣了
作者:
dreamerisly
時間:
2015-4-23 11:09 PM
坑殺無數房客還敢喊冤
趕快判一判吧!!!!
作者:
oswalt_halladay
時間:
2015-4-23 11:25 PM
不要一審重判
二審一半
三審豬腳麵線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5-4-23 11:55 PM
關死她吧
無良房東
賺黑心錢
都不怕報應嗎
作者:
ta11082005
時間:
2015-4-24 12:39 AM
這種房東的行為真的很乖張欸!好好的租房子給別人不行嗎?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4-24 02:04 AM
感覺她坑的錢應該沒這麼少!?不過真判到8年就好了,但是恐怕經過二審三審就沒判得這麼重...
作者:
kiki0608
時間:
2015-4-24 03:10 AM
真的很可惡耶
租個房子租客也是有付租金給妳
結果搞一堆名堂要告人
作者:
sdven
時間:
2015-4-24 03:39 AM
就因為這樣把所有的事情都曝光了~我想是該給那些無辜的人的正義的時候了
作者:
WOLFIRON
時間:
2015-4-24 04:33 AM
還沒進去之前什麼變數都存在
一堆人說這位房東其實有精神疾病
到時如果因為這樣的理由而不用關
告她的又要擔心是不是又翻盤
一切只能等她真正穿上囚衣才算落幕
作者:
nvidia9800
時間:
2015-4-24 05:12 AM
法官如何判也只是變本加厲而已
最後一定是輕判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5-4-24 07:36 AM
怪大家仇富…但為富不仁的行為似乎總會重傷富者形象…
富者似乎很少譴責這些人…
作者:
honaka
時間:
2015-4-24 07:44 AM
雖然被起訴
但法官不判刑,推給民事
除非有心要討,不然有得拖了...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5-4-24 09:26 AM
做賊的喊捉賊 好會演@@ 可憐的房客...
作者:
C733
時間:
2015-4-24 10: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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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1398323
時間:
2015-4-24 10:33 AM
以前打輸官司的房客,是不是能討回自己的損失? 還有一些錯判的低能法官該不該辭了...
作者:
星駭
時間:
2015-4-24 10:34 AM
才判八年會不會太少了?
只希望將來不會再看到它
作者:
ja996879
時間:
2015-4-24 10:59 AM
這種惡質的人應該要處罰更加嚴重才對
作者:
cppp32
時間:
2015-4-24 11:01 AM
看她上節目說話的嘴臉和說詞
真不知道以前官司為什麼會打贏
作者:
stv997
時間:
2015-4-24 12:20 PM
爛人一個,關得好,社會還有希望!
作者:
a72421
時間:
2015-4-24 12:30 PM
看報導 受害大都都是比較弱勢的人
比較弱勢 生活就比較困苦了
還這樣欺壓他們
真是過分到極點了
作者:
brendan11
時間:
2015-4-24 12:39 PM
有錢人做事還這樣..真的是想不透阿死不認錯..
作者:
freedow
時間:
2015-4-24 12:42 PM
覺得起訴太輕的,也就只能這樣、無法了
覺得起訴OK的,別高興太早
過去也是一堆案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沒有直到最後一刻看到張女入監,受到應有的懲罰的那一刻
我都不認為正義已經獲得伸張
作者:
free0kila
時間:
2015-4-24 12:51 PM
說真的 他是沒碰到真正兇狠的 自以為自己很神 該去看醫生了
作者:
33232356
時間:
2015-4-24 01:12 PM
終於阿!!
希望老天開開眼 好好懲罰惡人哪!!
這種人 不能輕放啊!!
不要再放出來荼毒他人了!!
還社會安寧 還受害者公道!!
作者:
yenban
時間:
2015-4-24 02:04 PM
她的確是自以為濫訟成專業~~
欺侮台灣善良的名眾~
我有看過那個節目,完全是活在自己的思考中!!
這個案子法院不辦,那台灣要法院幹啥!?!?!?!?
作者:
lyd720
時間:
2015-4-24 02:19 PM
這女人真的是太惡劣,只關8年是便宜她了
作者:
給我一片天
時間:
2015-4-24 02:20 PM
趕快抓進去蹲吧
放牠在外面
只有越來越多人受害罷了
...
作者:
bm4eun
時間:
2015-4-24 02:32 PM
嚴懲惡房東.能不能伸張正義.再來就看是哪種法官來承接了
作者:
youdon
時間:
2015-4-24 0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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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5-4-24 04:44 PM
這下他糗了 別忘了 他背後的金主男友黃先生 也是共犯 難道他都不知情?
房子家具 裝潢 都是他一手包辦 張淑晶只是他的打手 主謀黃先生還在外面
作者:
aiyong
時間:
2015-4-24 05:08 PM
接下來應該會演一齣痛哭道歉的戲以求減刑
作者:
天宮勇介
時間:
2015-4-24 06:35 PM
只能說看了這新聞
真的每天都睡的很好 XD
作者:
oldmanlord
時間:
2015-4-24 07:11 PM
這社會還是有部分正義的
只是通常來的很晚
作者:
ya090163
時間:
2015-4-24 07:12 PM
早該有惡人來對付它了
不過被坑的人還蠻多的
作者:
xmen543tw
時間:
2015-4-24 07:21 PM
雖然覺得她很可惡該重判她,但是說實話我對台灣現在的法律一點信心都沒有...
作者:
vincent66121
時間:
2015-4-24 07:26 PM
才8年
這極其惡劣又顧人怨到極點
惡房東前世真是有修福報
作者:
jaw090101
時間:
2015-4-24 07:29 PM
如果法官覺得66個人被告不是事有XX,那就是當人民都是大腦不正當吧!
作者:
gotw99
時間:
2015-4-24 07:29 PM
壞事做多了,最後還是要還的,不是天天過年的,做事要有良心
作者:
fuckeyen
時間:
2015-4-24 07:30 PM
當初還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結果被踢爆裝死
作者:
ily1125
時間:
2015-4-24 07:30 PM
個人倒不在乎如何處理這件案子,但是有感覺到司法多半都挑軟的吃(對於沒錢沒勢的),台灣有那麼多惡行更加百萬倍的事卻都一直在拖延審判,例如014索賄案,貪瀆,掏空案,黑心油.
作者:
zwxyzxxx0256
時間:
2015-4-24 07:40 PM
太可怕了吧為了錢值得嗎?這樣做毀壞的不只是信用還包含無數的業障
作者:
yuo1234
時間:
2015-4-24 07:50 PM
好可憐喔 8年耶 一下子就過去了
作者:
jorge70171
時間:
2015-4-24 07:56 PM
話說蘋果這張照片....
房東當初坑殺的表情和被判刑的表情差太多了吧
果然囂張沒落魄的久
作者:
ken734126
時間:
2015-4-24 07:56 PM
真的是惡人
都欺負弱者 根本是王八蛋!!!!
作者:
asdzx78563
時間:
2015-4-24 07:58 PM
台灣的法官絕對實在讓人感到灰心 各種讓人覺得超扯的判決都有
作者:
chairman238
時間:
2015-4-24 08:02 PM
吃人吃夠夠有一天會被噎到!!!對這惡人只能說一句活該!
作者:
songs
時間:
2015-4-24 08:10 PM
真不簡單,跟66人訴訟,我看過她上電視囂張的態度,檢方告得好
作者:
a0423824507
時間:
2015-4-24 08:24 PM
走啊 去死吧 終於有司法的曙光了
作者:
bvdw0212
時間:
2015-4-24 08:25 PM
大快人心 看完判決真的有一種很開心的感覺
作者:
veeko23
時間:
2015-4-24 08:25 PM
法官就是要伸張正義
要幫人討回公道
作者:
小野風
時間:
2015-4-24 08:27 PM
每次看到他在電視上的演出~不得不說很愛演也很可惡阿@@
作者:
evan2013
時間:
2015-4-24 08:27 PM
真是惡房東
可惡至極
有些人還是經濟弱勢~或是剛入社會新鮮人
專欺侮這些人
作者:
tgfm18yayawu777
時間:
2015-4-24 08:31 PM
法官法真的要修
而且是全面大修
法官審法官
不就跟立法院懲戒委員會一樣
一點屁用都沒有
作者:
kazawaki
時間:
2015-4-24 08:32 PM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這句話是真理,
但個人實在是無法認同...
作者:
亞力克羅
時間:
2015-4-24 08:34 PM
事實勝於雄辯 如果他真無欺騙之意圖 那應該就對上公堂 以求公正
作者:
chenmay1
時間:
2015-4-24 08:35 PM
只能希望檢方提供的證據及要求能被法官認定,否則又是讓一個惡人繼續做惡。誰知有多少恐龍法官
作者:
jikeh
時間:
2015-4-24 08:36 PM
誠如新聞內容那麼她就可能吃上官司希望能速審速結!
作者:
qwaszx0909
時間:
2015-4-24 08:36 PM
法官心太軟
社會太危險
只要在法官面前演演悲情戲
死刑都能變無期...
作者:
somebodysir
時間:
2015-4-24 08: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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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oscar
時間:
2015-4-24 08:37 PM
因果報應屢試不爽,把妳抓去關起來也只是順應天理!
作者:
ash5240
時間:
2015-4-24 08:43 PM
她有做就有做了 還不承認一堆人都出來指認她了
不曉得她在記者面前哭是真哭還假哭了
作者:
cpbl3311
時間:
2015-4-24 08:44 PM
不得不說真的很會演,這種敗類就是要讓他爽一下,不過我看我們最厲害的恐龍法官也是無罪釋放吧
作者:
bm6bfn
時間:
2015-4-24 08: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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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n599500
時間:
2015-4-24 09:03 PM
她有的是錢,可以請很好的律師幫他辯護的啦,這種人打從心底就不知要悔改的!
作者:
goobbo
時間:
2015-4-24 09:11 PM
覺得房東的租金難賺???沒想到有人這麼會賺??
真不知道他在想甚麼?????
作者:
eose0919897165
時間:
2015-4-24 09:11 P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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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angwalker22
時間:
2015-4-24 09:14 PM
振振有詞啊
明明自己很清楚自己在幹嘛
為富不仁必有報應
作者:
AAlunKKxxVV
時間:
2015-4-24 09: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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