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蘋果] 3球團贊成 調降轉隊費 [打印本頁]

作者: rosebanana    時間: 2015-5-26 10:04 AM     標題: [蘋果] 3球團贊成 調降轉隊費

【王覺一╱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現行自由球員制度門檻過高,球員必須年資滿9年,新東家還要支付2.5倍年薪。球員工會理事長胡金龍日前拜會聯盟會長吳志揚,建議聯盟修改規章,至少有3支球團領隊贊成適度調降轉隊費。


[attach]108873602[/attach]

統一獅領隊蘇泰安認為,站在職棒長遠發展來看,球員必須「活絡」,比賽才會好看。中信領隊楊培宏也表示,國外職棒球員轉隊很平常,但台灣好球員幾乎都從一而終,自由球員市場如一攤死水,凸顯出制度上有缺陷。義大犀牛領隊謝秉育與蘇、楊都贊成調降轉隊費,可以讓自由球員市場活絡,至於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並未表態,只表示可以討論。

球員工會認為年資9年限制也必須修改,特別是本土球員與旅外球員必須區隔,以胡金龍為例,回台灣打職棒已29歲,若同樣受限9年,要到38歲才能成為自由球員,更不必提33歲才回台加盟獅隊的郭泓志。蘇泰安支持下修自由球員年資,至於楊培宏與謝秉育較保留,只表示可以討論。




[attach]108873603[/attach]

---------------------------------------------------------------------------------------------
降低或直接廢除轉隊費應該可以促進自由球員在不同球隊間的轉隊行為,相信在中職只有四隻球隊而對戰組合很少之下,至少陣容會有點變化,球迷也許也會在不同隊伍之間流動,如果今年能順利修改這條文,對目前狀況正好的林智勝而言,無非就是最大的受益者,各隊之間一定會群起搶他,進而拱高了他的行情。也許可以配合大聯盟的補償選秀,讓預算少的球隊可以得到對手之球員補強,反正重點就是活絡球員市場,讓非一線球員有機會表現。


[attach]108873605[/attach]

作者: ti1234    時間: 2015-5-26 10:09 AM

目前中職只有四隊,如果真的可以通過,對於球員來說是一個好消息,這樣應該帶動球員的表現,也能刺激比賽的內容。
作者: katsuhaya070    時間: 2015-5-26 10:31 AM

胡金龍真的很辛苦

大力地在推動球員褔利

提出的想法都很不錯

加油
作者: longco    時間: 2015-5-26 11:09 AM

應該縮短年限五年比較好,但也要保障球員的褔利
作者: ohfae0728    時間: 2015-5-26 11:43 AM

轉隊費本來就該廢除
否則根本是假FA制度
搞得釋出的球員比FA還要FA
例如:林其緯
或許轉隊費用意在於保護原球團
但也形同鉗制自由球員
以前球團間$$實力有落差
轉隊費或許還站得住腳
但現在四球團都不缺銀彈
留不留得住球員...就各憑實力
況且才四球團已經夠少
球員又沒有流動
還蠻膩的
膩不膩也許是其次
但假FA說來真的可笑
作者: dunk14    時間: 2015-5-26 11:59 AM

本帖最後由 dunk14 於 2015-5-26 12:02 PM 編輯

絕對贊成!! 職業運動本質就該是燒錢的運動, 球迷應該非常樂見支持的球團砸錢買頂級球星, 簽大咖球星而那些球員之所以能稱為頂級, 稱為大咖, 也是以場上的表現及成績, 獲得以相對的身價及報酬
良性循環下, 促進也提升職業運動(球員)的整體薪資架構, 讓這個大環境各項制度面及福利能更健(周)全, 更成熟發展
我不敢說黃衫教主對於中職發展完全沒有幫助及貢獻, 惟薪資結構, 每到季末和球員談薪的方式和結果是我沒辦法接受的
這需要時間改變, 需要藉由大環境的改善, 有競爭也才有進步的動力, 那些陳舊的經營模式和思維也才能被逐漸汰除
樂見這些歷史, 或過渡時期的怪象條款都能夠一一提出來檢討, 逐步導正, 讓(每年一簽)自由球員獲得真正的自由
讓有實力卻苦無舞台發揮的球員都能夠藉由交易或轉隊獲得展現實力的機會, 包含逆指名制度的實施真的很期待哪天跟大聯盟一樣, 要加盟哪一支球團(隊)是要看球員(經紀人)本身的臉色, 而不是聽天由命的選秀順位
非常非常期待也樂見這一天的到來








作者: rockandy1980    時間: 2015-5-26 12:04 PM


.....

三球團贊成   不意外

但不要三球團都贊成了   結果卻沒成

那就真的是嘴砲打的響了


作者: Redhotkop    時間: 2015-5-26 12:41 PM

轉隊費? 這是對於有約在身的球員要轉隊才有的費用
無約球員(自由球員)還要甚麼轉隊費? 要錢還叫FA?
之前歐洲足球就是鬧了這檔事
話說一位叫博斯曼的球員約滿想轉隊
但是原隊需要新隊支付轉隊費
博斯曼認為不公平就一狀告到歐盟法院
結果歐盟法院判約滿需要轉隊費違反歐盟自由就業法
博斯曼勝訴, 從此歐洲足球的FA約滿就能免轉隊費轉隊
這個法令被稱為"博斯曼條款"
所以現在看起來FA制度有轉隊費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作者: kiwi1106    時間: 2015-5-26 01:4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tajiri_7    時間: 2015-5-26 05:55 PM

有哪個國家的職棒自由球員轉隊還要付轉隊費的,難怪現在中華職棒的自由球員制度還起不來,轉隊也沒甚麼不好,球員可以爭取自己的薪水,去自己想要的球隊,比賽也更有變化。
作者: hans0827    時間: 2015-5-26 06:35 PM

tajiri_7 發表於 2015-5-26 05:55 PM
有哪個國家的職棒自由球員轉隊還要付轉隊費的,難怪現在中華職棒的自由球員制度還起不來,轉隊也沒甚麼不好 ...

日本職棒

當球員符合上述條件時即可宣佈要行使成為自由球員(FA)的權利,和球團談妥未來合約後,即可以繼續留在原屬球隊,也可投入自由市場加入其他球隊。而獲得自由球員之球團需對該球員原屬球隊進行補償(基本上可分為下列兩種1.人的補償與2.金錢的補償)。在古田敦也領軍的選手會爭取下,2003年修改規定,補償金不得超過該自由球員前一年年薪的1.2倍(第2次動用自由球員則補償金為前一年年薪的0.6倍)。而人員加金錢補償:補償該跳槽球員的年薪0.8倍(第2次動用的為0.4倍)+從28人保護名單(含外籍選手)以外挑選1人。

 韓國職棒打滿七年(在一軍登錄名單中待滿150天算一年)後,即可在原球團的同意下,透過競標的方式前往國外發展,年資滿九年(在一軍登錄名單中待滿150天算一年)的選手,則可申請成為自由球員。第一次成為自由球員後,往後只要每次年資滿四年,即可再申請成為自由球員,具有自由球員資格而未提出申請者,往後每年都可提出成為自由球員的申請。吸收自由球員的球隊需繳交該球員年薪的三倍為轉隊費,或繳交兩倍轉隊費加上釋出一位球團保護選手18人名單外的選手給另一隊。(球團保護選手18人名單發表後7日之內一定要指定選手,7日以後則只能現金交易)
作者: chocalate008    時間: 2015-5-26 07:35 PM

終於有機會把這不合理的規定給修改了
天價轉隊費真的扼殺許多自由球員另謀發展的道路
只是對桃猿來說
現在應該希望這規定可以慢點修改吧
畢竟目前隊上有全聯盟最搶手的球員大師兄

作者: test4567    時間: 2015-5-26 07:45 PM

加油!樂觀其成.都贊成就速速通過吧!!
作者: bobqqbob    時間: 2015-5-26 08:07 PM

被釋出的人可以自由選球隊,拿到FA資格的反而卡在(給母隊)高額轉隊費而無法轉隊
降一些吧或者可用選秀或交易獲得補償吧畢竟FA實施好幾年了沒半個轉隊過實在誇張
作者: eh6309    時間: 2015-5-26 08:4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nktracy    時間: 2015-5-26 08:48 PM

9年

完全是資方市場

偏袒袒護球團的說

9年 一些球員至職業生涯  也才  6 7 年就結束了
作者: q198372    時間: 2015-5-26 08:48 PM

以前感覺像是隨便弄的規則出來就可以對球迷交代了

現在好像是吃到一點甜頭

就要開始想辦法改進對整體環境好一點
作者: j79643339    時間: 2015-5-26 09:21 PM

本來就該調降了
LM的立場一定是不希望降阿
因為目前最窮就是LM  薪資最低也是  而且年底又輪到大師兄要FA   
所以調降的話讓其他隊更能提出大約  太子沒能留住就算了
連轉隊費也少拿了一堆  這就跟之前田中要赴美前降入札金
樂天金鷹是一樣的心態
還有2.5倍年薪真的是在開玩笑
旅外球員歸國部份也是
自由球員制度是要保護球員不是保護球團的好嗎...
就跟勞基法一樣怎麼修都是在幫財團而非幫基層員工著想
光是從實際執行的部份就知道這制度多不正常了
到現在好幾年了一個靠著FA轉隊的球員都沒有
這制度名存實亡阿
作者: BRYANTGOOD    時間: 2015-5-26 10:17 PM

在兄弟轉手後
現在經營者都比較有能力開高薪
讓FA制度務實一點
球員有流動
比賽才會有新話題
否則老是同樣的組合
又同樣的球員打
看久了真的覺得了無新意
所以是該好好思考這個議題了

作者: coupe3969gj    時間: 2015-5-26 10:34 PM

這制度簡直爛到爆...9年年限實在太長...加上台灣球員現在開始有19歲的球員加入中職..帶大多數的球員打9年才可以轉隊實在有點年紀....再者高額轉隊費..誰要付呀....獲得自由球員...就是直接各球團開條件給年薪....有興趣的就開價...再附加其他條件...搶選手..這樣才能活絡職棒
作者: ss5631    時間: 2015-5-26 11:22 PM

大方向是好的
希望看到更多不合理的制度被修改
作者: Hokou    時間: 2015-5-26 11:50 PM

早就該砍一砍了,陋習陋規這麼多,要怎麼讓環境更自由,球員的保障更高
球團就是想把球員給捏住,狠狠的榨乾,這是不應該的
作者: jimmychen0411    時間: 2015-5-26 11:59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tina117    時間: 2015-5-27 12:06 AM

中職的詬病之一,就是不建全的FA制度與交易制度
不過球隊少,當然也是主因
如果讓你輕鬆交易(好比日本或是美國)
那一定會變成大球團壟斷(不過似乎也未必)
其實最根本之道,就是增加第五隊、第六隊再說吧!!!

不過拉回實際狀況來看
的確啦!你要有一個健全的交易體制
球隊之間的競爭,就不只只有單純球員實力競爭
就可以從合約金額、球員保障來著手
舉一個實際一點的例子
各隊內部一定都有自己的一套生存模式
但是礙於現在轉隊不是那麼好轉
或者是說有辦法轉隊的都是大咖、不然就是王牌
理說當然你現在看到的可轉隊者都可以拿大合約
那假設現在把制度更改成跟美國或是日本一樣
可能新人四年約到就可以FA
那這時候就有其他隊可以來搶這個新人
那假設這位新人不喜歡東家的作風習慣
或是對待球員的狀況不是很友善
那就迫使球員離隊,甚至帶出不好的消息
那這樣球隊老闆自己也會自覺
不能再用以前那套制度去管理球隊
那就在這互相競爭、彼此進步的同時
我相信台灣棒球的環境就會提升
那球員獲得良好的照顧(薪資提升、球隊照顧球員)
他在場上的付出就會更吸引球迷
最後,球迷的進場給了球隊回報
一直循環下去,開始要求新球場、新設施
甚至開始會要求美式訓練、日式訓練
又或者是增加一些職業該有的項目
那不用說是大巨蛋啦....
到時候每個城市都有代表隊更不是夢想

唉~雖然這是夢
但是我希望台灣不要只有政治利益與鬥爭
看看韓國、看看日本,再看看我們
不要只能活在過去
要真的向前看阿~~~~
作者: minjer670601    時間: 2015-5-27 12:31 AM

我認為年限五年,轉隊費降為原本一年的年薪較為妥當。增進球員交易,會讓整個市場更活絡。

作者: wei70812    時間: 2015-5-27 12:39 AM

要進步就是要改革 加油~ 讓大家有更好的比賽品質
作者: suse10    時間: 2015-5-27 01:03 AM

建議國內自由球員資格可以調降成7年
海外4或5年,旅美海歸派的看最高層級而分
轉隊費可以改成無或0.5倍加上補償球員.......
作者: morel1996    時間: 2015-5-27 01:10 AM

有一隊無表態,如果今天換作是洪家未表態,一堆鍵盤球迷又要亂酸一通
作者: koala2080    時間: 2015-5-27 02:08 AM

自由球員在國內好像只是四個大字而已,看看國外的自由球員搶人
也是球團的話題和搶人的好戲碼,在台灣就是始終如一的待一個球隊
缺乏話題性,絕對贊成這樣的建議,未來有第五隊或第六隊才更有可看性
作者: wwsinsf    時間: 2015-5-27 04:53 AM

制度有缺憾就改,
否則fa市場就有如死水一攤,
毫無波瀾....
作者: dunkylu    時間: 2015-5-27 09:49 AM

台灣這種自由球員制度根本就是喊假的
整個遊戲規則都是球團在決定
當然是以球團的利益為優先
作者: nana999    時間: 2015-5-27 03:10 PM

個人覺得轉隊費應該要分對內和對外
如果是國內自由球員轉隊應該是不需支付轉隊費
若是國外球團網羅可以參考日職的入札金制度
也許有些人會覺得這樣是不是會限制國外球隊的意願
不過以日職每年都有球員赴美來看
只要是球員實力夠
相信這應該不會是問題

畢竟會被國外網羅的球員一定是明星級的
如果只是在國內轉隊至少對聯盟而言
不會有人氣衰減的問題
之前日職也曾因為大批的明星球員旅美而造成人氣下滑
也因此訂立很多制度希望能創造雙贏的局面
個人是覺得旅外的規範
應該可以參考日職的規定
畢竟這也是美職球團能接受的條件

而國內要加強的應該是未取得自由球員前的交易
這可以增加比賽話題
也可以讓球賽更豐富
例如林智勝今年球季結束之後就要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而Lamigo如果覺得沒有把握留下他
當然就可以考慮在季中尋求交易
這樣有機會可以創造雙贏
而且這在國外球隊算是蠻正常的
特別是有些球隊有機會打季後賽有些是為明年球季準備的
目標不同需求自然不同
大家各取所需
作者: chang222    時間: 2015-5-27 03:51 PM

中華職棒只有四隊,想要調降轉隊費提高球員身價效果有限!!
作者: tv5951869asd    時間: 2015-5-27 09:46 PM

只有四隊的職棒環境,讓許許多多懷著棒球夢想的年輕好手葬送在此
作者: HANS_14    時間: 2015-5-27 11:52 PM

實在很難理解
球員要九年才變成自由球員
新東家除了要付薪水  還要付一大筆簽約金
這樣讓勞動市場不效率到底是會便宜到誰
作者: boyoffzone    時間: 2015-5-28 12:18 AM

我想中職有很多制度是需要改變的 值得深度討論
作者: beeth88    時間: 2015-5-28 03:23 PM

中職的FA趕快改一改吧,
這樣中職才會更有看頭,
同意5樓說的釋出的球員比FA還要FA

作者: Handky    時間: 2015-5-28 03:31 PM

球隊太少了 都已經飽和了怎麼活絡 林智勝這總頂級的也不可能放走
作者: manny0330    時間: 2015-5-28 05:09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xdxcx2002    時間: 2015-5-28 06:16 PM

國內轉隊我覺得要開放
如果要出國才提高價碼
畢竟是國人訓練出來的人手
國內轉隊費便宜才會有球團搶人
自然會有人努力拼
作者: 誰說要名字    時間: 2015-5-28 07:18 PM

我覺得直接廢除就好了

又不是入扎制度 自由球員 自由了就跟球團無關了好嗎?

要轉隊費的話 我覺得那年限就要更短

改四年就可以經由球團同意 讓別球團或國外球隊 開出價碼

同意後 就可以放行
作者: 誰說要名字    時間: 2015-5-28 07:20 PM

manny0330 發表於 2015-5-28 05:09 PM
高額轉隊費+9年自有球員身分
這制度太愚蠢了
基本上就是限制自由球員制度 ...

本來就是 現在才四隊

能打到9年還有身價的 就只有頂尖的球員

其它就算打到九年了 還是沒人要

那提出 也只是等著被釋出而己

有些球員更打個三、四年就釋出了
作者: kuo3737    時間: 2015-5-28 08:13 PM

自由交易
增加不同球隊間的變化
我覺得會讓比賽庚精彩
球隊運作更加挑戰繫
作者: s101101101    時間: 2015-5-28 08:36 PM

9年真的太久了~明顯對勞方不利
作者: kev906    時間: 2015-5-29 10:08 AM

轉隊費調降贊成 年資差異化反對 應該補以健全的海歸政策
轉隊費是整個市場最大的結吧 以台灣市場來說完全沒有必要 挖角的球團會損失首輪或二輪選秀權似乎可以考慮
年資分類成本土跟海龜我個人覺得根本就是歧視本土 本土只是沒有去國外洗經歷 縱使是沒有機會去 那人家在中職也耕耘很久 更多歲月留在中職 對球團貢獻更多 而且做差異化目的大概也只是優厚在國外待比較久的球員 對於出國只有2.3年被丟掉的球員又該如何定義 況且以現況來說知名海龜一回來也是空降薪水甚至簽約年限保障 怎麼能再把人生路的選擇不同產生的得失灌在中職的制度上 既然只是想對優秀的海龜做出安排 姑且算是人才回流計畫? 那應該是健全認定標準 訂立客觀條件 一旦達成自動取得一定程度的自由資格 這樣一回來待遇就勝過別人許多已經夠優待了

我認為結論來說 球員工會必須以自由年限大降跟轉隊費消除為首要也是必要的目標 做個不上不下的規定 歷史早就證明了都只是一紙具文 放眼國內外職棒不就了然了嗎....
作者: a0921901449    時間: 2015-5-29 01:4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ryanchain    時間: 2015-5-29 01:48 PM

我也支持這個想法
這樣也可以看出哪個球團有想贏敢花錢的動做了
作者: 68139    時間: 2015-5-29 11:35 PM

希望台灣棒球可以在精進一些
不然~只剩四隊~
作者: pupupig002    時間: 2015-5-29 11:42 PM

轉隊也沒用 一軍登陸也就那幾個 倒不如想辦法增加隊伍
作者: 96401122    時間: 2015-5-30 01:52 AM

轉會費那麼高 高過薪水不少 其實還蠻不合理得 又不是被挖出國
作者: scholar1870    時間: 2015-5-30 02:46 AM

感覺都是義大的在當..........胡金龍加油
作者: bluehcl    時間: 2015-5-30 03:03 AM

其實如果能夠錢鬥的話也不適啥壞事
球員看得到未來嘛!!
球隊老闆真的該好好想想
作者: arodgo    時間: 2015-5-30 05:43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a455078    時間: 2015-5-30 06:50 AM

中職的太多規定都太嚴格了很難實施
作者: suyute68    時間: 2015-5-30 07:29 AM

本來就要調降的啊 這樣才有理
作者: LBJ910120    時間: 2015-5-30 07:58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nutrition23    時間: 2015-5-30 08:11 AM

已經有三隊同意只剩一隊尚未同意
重點是會不會沒有以下文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q720902    時間: 2015-5-30 08:48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pjust    時間: 2015-5-30 08:50 AM

話說FA需年資滿9年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
而且應該根本不能收轉隊費用吧..
作者: rainport    時間: 2015-5-30 08:54 AM

如果修改成功,就能看到球團為了好球員競爭,球員們也會為了成為被各球團競爭的好球員而各加努力,如此更增加比賽精彩度
作者: 810727    時間: 2015-5-30 09:07 AM

才四隻球隊
轉隊費真得太貴啦
現在強打月薪多高
再付個轉隊費
還不如慢慢栽培一個新人
強烈建議轉隊費調降,增加自由市場之活絡
作者: jack_lee0321    時間: 2015-5-30 11:05 AM

現階段對桃猿來說
我想應是希望這規定可以過二年再說吧
畢竟目前清況對他最不利...cc
作者: tonypenny    時間: 2015-5-30 11:20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cw1983webb    時間: 2015-5-30 12:2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indon    時間: 2015-5-30 12:33 PM

對的事情 拜託就快點作好嗎?
作者: oooo550    時間: 2015-5-30 01:07 PM

降低自由市場的門檻也會相對形成球迷間的討論度 活絡整個市場脈動 利大於弊阿
不過話說還有一對沒贊成的不知道是誰阿? 哎哎

作者: win520401    時間: 2015-5-30 01:40 PM

那是因為小球團怕自己的球員被高薪挖走吧  以前的兄弟象小氣巴拉
作者: trmcpango    時間: 2015-5-30 02:51 PM

希望有第五隊或甚至第六隊
能讓一些還能打的好手表現
也多一些組合 這樣是更好啊
作者: yREXy    時間: 2015-5-30 04:5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wondada    時間: 2015-5-30 05:52 PM

不管怎樣支持好的制度
球員的一聲等於都奉獻給棒球
運動員生命又很短
請給他們有保障的未來
作者: jh790212    時間: 2015-5-30 06:42 PM

真的要降低才有機會球員轉隊機會
這樣年底自由市場才不會又是個假fa
作者: hamiton258654    時間: 2015-5-30 10:1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鮮牛奶    時間: 2015-5-30 10:28 PM

綁約那麼長 轉隊金那麼高 根本看的到吃不到  淪於形式而已
胡金龍不但球打得好 也很敢位球員增取福利 給你一個讚
作者: antanqq    時間: 2015-5-30 10:47 PM

早就該這樣了
球隊老闆真的該好好想想要怎麼提升競爭力
作者: konejjjay    時間: 2015-5-30 10:47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okano00014    時間: 2015-5-31 12:42 AM

中華職棒現行自由球員制度門檻過高,球員必須年資滿9年,新東家還要支付2.5倍年薪,球員年資滿九年,輝煌時期早就過了,這種規定只是好看而已,對外說我們中職也有自由球員制度阿,對內來講形同虛設阿
作者: adolphinshu    時間: 2015-5-31 12:55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qqwe77879    時間: 2015-5-31 01:27 AM

是個很棒的消息
希望有個好的後續發展
不要到時候只是痴人作夢
作者: w62455772    時間: 2015-5-31 05:47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un6808252002    時間: 2015-5-31 07:11 AM

應該直接取消轉隊費~~

給中職真正的FA制度
作者: longco    時間: 2015-5-31 07:33 AM

這樣才是自由巿場要的,才可以找到好選手
作者: a-1917    時間: 2015-5-31 08:04 AM

只有一隊不贊成!!!
感覺就是桃猿啊。
目前最有可能轉隊的不就是他了嗎?


作者: 說不出口    時間: 2015-5-31 09:18 AM

聽到保留二字, 我就知道問題大了, 根本無心要改變制度.
作者: a22028379    時間: 2015-5-31 09:41 AM

今年底有個大咖想轉隊 其他三隊當然會同意呀
作者: hojean    時間: 2015-5-31 09:50 AM

降轉年輕的球員才有多點的機會出場
作者: monkeyseason    時間: 2015-5-31 09:56 AM

雖然球員可自由交易,但設的門檻等於讓人不想交易
作者: Shoestring    時間: 2015-5-31 03:40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1990404    時間: 2015-5-31 03:41 PM

甚麼時候才要有真正的自由球員市場
作者: s011471    時間: 2015-5-31 04:02 PM

早就要降低了 這麼高的轉隊費 誰願意付阿
作者: 打爆展毛    時間: 2015-5-31 06:27 PM

非常贊成,希望他能繼續努力
作者: la小惡    時間: 2015-5-31 07:1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obe78710    時間: 2015-5-31 07:19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avehaven    時間: 2015-5-31 07:19 PM

一句話「趕快通過」!
希望不只是職棒,
而是大家都能熱愛運動,
這樣才能長期地發展下去
作者: ben8899    時間: 2015-5-31 07:2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nknuoece10305    時間: 2015-5-31 07:26 PM

轉隊費實在太貴
讓現有的FA制度根本虛設
作者: Yofu.lo    時間: 2015-5-31 07:38 PM

年資這點是沒什麼意見
畢竟日本和MLB的時限也不短
只是自由球員還要補償母隊
應該發展類似QO的選秀權補償
不然這種金額是讓明星球員離不開母隊的
作者: candykaa    時間: 2015-5-31 07:39 PM

好久沒看職棒了阿~
恰恰跟我喜歡的球員也都幾乎快退光了...
作者: dale103    時間: 2015-5-31 08:1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l89105046    時間: 2015-5-31 08:26 PM

轉隊費的問題是一定要解決的
不然到目前為止根本沒有甚麼人轉隊成功阿
一直都是原班人馬
很無聊ㄝ
作者: tommy0627    時間: 2015-5-31 09:43 PM

廢除轉隊費的部分早就該這麼做了
拉米高的領隊表示只能討論,是怕林智勝出走嗎?
不過~為了CPBL的長期經營來看
這是一條必要的道路,希望今年底之前就可以先調降部分門檻
包含年資與轉隊費用部分
這樣子FA制度才有制度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game.eyny.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