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與WHA模式相比較,ICAO之參與不論地位、名稱與具體權益均遭更嚴苛限縮。在ICAO一案,地位是「受邀貴賓」,比觀察員尚低一級,座位排於所有觀察員之後。此外,稱謂亦非「中華台北」,而是「貴賓,中華台北」(Guest, Chinese Taipei);因非觀察員,除一語噤發地敬陪大會末座外,依法無從主張任何權利,權益盡付闕如。
未加入不影響飛安
主席明言,此全為中國之建議。無庸諱言,中國有其底線,任何造成「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之參與,現階段絕不可能同意,但檢視上次第三十七屆大會之《代表團名冊》(List of Delegates),除第一部分會員國外,在第二部分的四十個「觀察員代表團」(Observer Delegations),其中包括巴勒斯坦與各類國際組織,品類繁雜,讓台灣成為觀察員,法律上與「國家地位」(Statehood)並無關聯,不會造成「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然令人遺憾的是:即使如此,中國仍絲毫不願讓步。